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28民终338号
胡磊: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西双版纳融科科技发展合作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勐海掌上明珠家居,原审被告刘斌、胡磊、屈明兵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使用其他有效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28民终3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