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云28民终438号
玉香:
我院受理上诉人西双版纳吉鑫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俊德与被上诉人玉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案件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执法承诺书、五个严禁规定、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4月19日早上9时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