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4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构建官民和谐的职责。具体承担着惩治刑事犯罪、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和谐勐海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职能:
1. 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 审查处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 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4.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 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 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领导院社团工作。
7. 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 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10.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机构,共计10个机构。内设机构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派出机构为:勐遮人民法庭和打洛人民法庭。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坚持政治引领,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坚持政治统领,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把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各环节任务,把理论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始终。
2.坚持聚焦主责,全力维护勐海大局稳定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改革发展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推进强边固防、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普法强基补短板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 “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3.坚持人民至上,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聚焦司法需求,加强法治宣传。始终聚焦“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问题,着力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切实减少群众诉求累,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在每一个群众心中牢牢扎根。坚持问题导向,妥善化解信访。全面推进信访纠纷预防化解,健全来信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定期开展院长、执行局局长接访日活动,零距离倾听群众司法需求,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按照“依法、及时、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明确包案领导、具体责任人,责任到位,全力化解。
4.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推进法院司法公正
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理念,始终将主动接受监督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公开度,不断提升司法履职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356,350.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00,350.5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356,000.00元。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较2023年财务总收入18,673,240.80元对比减少316,890.21元,下降1.7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372,890.21元,下降2.15%,减少原因为上年结转资金较2022年度减少;其他收入增加56,000.00元,增加4.31%,增加原因为本年度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收入预计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00,350.59元,其中:本年收入17,000,350.5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00,350.5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2023年收入数 17,373,240.80元对比减少372,890.21元,下降2.15%。其中:本年收入数较上年数16,682,096.37元增加318,254.22元,增加1.91%,增加原因为人员经费较上年度增加;上年结转较上年收入数减少691,144.43元,下降100.00%,减少原因为本年度无结转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56,350.5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00,350.59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1,150.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6,202.28元,增幅1.37%,增加原因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及工资调标对应的保险及公积金基数调整,人员经费随之增加;项目支出3,179,2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9,092.49元,下降14.96%,下降原因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对应的服装经费由省高院编制预算,所以项目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9,819,845.81元,主要用于用于我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公务交通补贴、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和正常行政运行费用支出(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燃修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2,997,2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094,000.00元,主要用于本院审判业务培训费、物业管理费、餐饮服务费、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补助劳务费、勐遮法庭外墙粉刷维修维护费、编外人员经费、硬件设备运维外包委托业务费、诉前委派调解委托业务费、保障庭审安全保卫服务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费、法庭空调设备购置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0,757.60元,主要用于本院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40.6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82,997.1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46,251.5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86.00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69,071.82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2024年拟处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绩效目标
通过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率、考核合格率、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数量、工作人员对聘用制书记员的满意度、聘用制书记员对经费保障情况的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考评,以实现编外人员队伍的规范化,同时建立编外人员的考核及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促进我院民事、刑事、行政、刑执、诉讼监督、控告申诉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水平;完善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编外人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编外人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年度内,编外人员的人均培训次数至少达到两次,以提高和促进编外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年度终了,集中对编外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数量达到3500件等,旨在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二)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根据本院2024年工作重点、《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01〕276号文件)附则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的内容以及2020年《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管发〔2020〕12号)中各类后勤服务事项的测算标准,再结合历年测算的各类物业管理费,编制2024年项目支出计划和资金预算方案,确保我院各项审判任务的合理资金需求。我院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经党组会决议设立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项目资金需求40万元,2024年投入40万元,主要开展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相关工作,用于支付我院购买后勤服务-物业管理费,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改善我院职工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我院相关工作人员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职工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职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了协助审判业务部门和综合保障部门做好协助保障工作,提高了法官的办案、职工工作条件,确保了审判业务顺畅进行,搞好办公区域管理,创造出健康文明的办公环境,同时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推进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等方面的工作,2024年预计达到下列目标:按物业合同约定物业工作完成率达100%、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对物业公司工作质量的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办公环境好评率达90%以上、全体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非同级财政保障(运转类)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五)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的要求,结合云南司法体制综合配合改革省以下法检系统离退休人员未上划省级统管以及法检两院服务地方中心工作所需经费的实际情况,将非同级财政保障的运转类项目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编制。具体考核目标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部门运转产生的效能、单位人员满意度及社会公众满意度。
(四)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
我院将全力保障诉讼费应收尽收,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等司法救助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一是保障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经费水平,保障履行司法职能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省高院“三个中心”建设,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目标,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加强法制信息宣传,提高社会法制意识。
通过项目资金的实施增强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实现公正司法,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综合素质。预算年度2024年预计达到下列目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8%、执结率达到95%、食品安全事故数0次、调解撤诉率达到50%、干警满意度达到95%、对法院宣传片、视频效果满意度达到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2.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法:结合勐海县民族特色创立的审判方法,即:“民族语言来接待,案情法理更明了;群众用语来审判,定纷止争效率高;邀请“康朗”来协助,保障权利促公平;民情案理相合议,司法为民洒阳光”。
6. 巡回审判: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30,021.66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日常运转。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残疾人保障缴费及其他费用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95,706.02元,增幅5.22%。增加主要原因为一是因工资调标,按工资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二是职工职务职级晋升,相应的公务交通补贴等也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48,555,292.97元,其中,流动资产11,581,041.54元,固定资产净值32,502,774.6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4,471,476.77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6,924.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0,38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