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
(2024) 云28民再2号
西双版纳鑫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景洪市嘎洒镇南联山村民委员会与被申请人王昌文、西双版纳鑫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西双版纳宏程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且通过其他方式不能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云民申2796号民事裁定书、再审申请书、(2024)云28民再2号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五个严禁及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关于严格执行“三项规定”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2月20日上午9时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