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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普洱市卓林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1-12 20:29:5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28民终1880

普洱市卓林电梯设备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普洱市卓林电梯设备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罗顺飞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终1880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50元由上诉人普洱卓林电梯设备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二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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