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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西双版纳法院1个集体,2名个人获评全省表彰!
  发布时间:2024-01-05 16:13: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省法院49个集体和98名同志进行表彰。其中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人民法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庭长蔡建红、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吴远超荣获“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人民法庭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勐遮人民法庭位于“中国普洱茶第一县”的勐海县。辖区面积1552平方公里,有傣、哈尼、拉祜、布朗等十余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90%以上,人口13万余人。辖区毗邻缅甸,高山、沟壑纵横,地势复杂。近年来,勐遮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以执法办案为抓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发挥人民法庭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大力开展“一站式”巡回办案,“一盘棋”基层治理、“一体化”智慧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七日”审判工作方法,深化“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法(民族语言来接待,案情法理更明了。群众用语来审判,定纷止争效率高。邀请“康朗”来协助,保障权利促公平。民情案理相合议,司法为民洒阳光),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诉源治理新举措,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在法庭辖区建立首个“无讼村”,为维护辖区民族团结和边境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0年以来,勐遮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110件,案件调撤率91.86%。曾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西双版纳中院  蔡建红


蔡建红,女,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三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已三十年,始终坚守公平正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办案,在工作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主动承办审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高、群众期盼急、案情较复杂的重大疑难、敏感刑事案件,将群众高度期盼、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最终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她一直坚守对法律的信仰,将对法治梦想的追求,转化为源源不断的工作动力,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全省优秀女法官”、“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用行动和业绩践行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

她坚守法官职业道德,牢记党员初心使命,将公正、为民、廉洁、文明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将女性的柔韧和法官的坚毅融合起来,用精湛的业务和博大的胸怀,激扬巾帼之志,点燃奋斗热情,矢志拼搏奋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最美身姿,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出最美声音,在自我升华完善中绽放美好光彩,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勐腊县法院  吴远超



吴远超,男,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他自201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始终兢兢业业、不辞辛劳,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诺言,以满腔赤诚展示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宽广情怀。岁月或许会带走最初摩拳擦掌的激情,却磨灭不了一颗对法治信仰赤诚的心;时间或许会为青丝增添几缕白发,却无法在秉公执法的法律人眼中揉进沙子。多年来他凭借着不懈的坚持和努力,从基层人民法庭的一名书记员到法官助理,再成长为员额法官,直到现在的民事审判庭庭长,从青涩到成熟,从懵懂到坚毅,踏实而认真,坚定又执着,用忠诚、敬业、奉献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对审判事业永无止境的热忱。他所结案件无上访、申诉、矛盾激化,真正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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