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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成都鑫鸿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2-07 17:47:12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应 诉 通 知 书

(2023)28 民终 2192

成都鑫鸿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我院决定受理四川鼎峰聚隆实业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沧江文旅 开发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市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成都鑫鸿哲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杭州恒驰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上诉一案,现将二审的相关诉讼文书向你/公司送 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一经确定具体人选,即应填写授权委 托书,提交我院。

二、属于个人参与诉讼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 一份;若属于单位参与诉讼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并提 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本案庭审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并按要求上网公开,对生效的裁判文书 将按规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

上述各项所述之文书请寄(交)我院立案庭。其他具体诉讼事项另行通知。

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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