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28民终1480号
云南省楚雄州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上诉人景洪宣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筑友智造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原审第三人云南省楚雄州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终14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上诉人景洪宣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