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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郑德国、高李鹏)
  发布时间:2023-09-25 17:46:40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28民1496

 

郑德国、高李鹏

上诉人房田田与被上诉人郑德国、原审第三人高李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149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房田田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十五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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