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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勐腊法院:这场边境巡回审判,近50万人在线观看!
  发布时间:2023-09-14 14:56:49 打印 字号: | |

“你们不能来,我们就去。”——巡回法庭开进村

2023年9月13日,在勐腊县委政法委的组织带领下,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倾力支持配合下,勐腊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法庭走进勐腊镇补蚌村委会广南里村民小组公开开庭审理七名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案,同时以案释法。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附近村民等一百余人参加旁听。

“嘭!”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勐腊县人民法院开始对七名被告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法官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围绕控辩主张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一百余名旁听干部及群众神情专注,沉浸式感受法律的权威与犯罪的危害,直播间中也不断有观众在进行讨论。

此次“巡回法庭+直播”效果明显,有近50万余人通过直播间参与到此次巡回法庭中来,让更多群众从庭审中学到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知晓度、普及率,推动法治教育走深走实。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法官以案释法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此次巡回法庭进乡村,利用“互联网+普法”,不仅打通了普法“最后一公里”,还让全国各地的观众也一起参与进来。在现场的观众,通过“零距离”观看身边人发生的案例,切身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对“非法持有枪支罪”有了深刻的认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积极效果。

这七名被告人获得了怎样的判决呢?

本院认为,七名被告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七名被告人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七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轻处罚。

本院为维护公共安全,惩罚犯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七名被告人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3年5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止)。

二、查获的枪支七支,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司法为民,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此次巡回法庭谋划在大局上,落子在关键处,围绕边境地区社会治理,勐腊县人民法院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着力点,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为边境地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并且通过互联网直播,做到将庭审开在“家门口”,通过“走出去”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效率”。

下一步,勐腊法院将继续做好巡回法庭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新效能,关注边境经济安全发展,更好地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审判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新时代推进边境发展形成新格局保驾护航。


 
来源:勐腊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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