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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饶勇)
  发布时间:2023-08-29 15:57:3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28民再4号

饶勇

本院受理的再审申请人李正贤被申请人饶勇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且通过其他方式不能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再4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维持本院(2022)云28民终301号民事判决;二、驳回李正贤的再审请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zdqz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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