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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勐海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29 09:09:19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构建官民和谐的职责,具体承担着惩治刑事犯罪、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和谐勐海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职能:

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领导院社团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勐海县人民法院在中共勐海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统筹推进强边固防、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128件,审执结3964件,结案率96.03%。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17.26件(个人最高年办案量503件),院庭长人均办案154.1件,平均审理天数23天,办理诉前案件239件,接待来访群众15560人次。全年审判质效在全省131个县(市)基层法院中排名第8名,全州第1名。

1.政治引领,聚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牢固树立“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意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思想根基。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确保干警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扛实抓牢党建主责。扎实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定了就干、马上就办”活动,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6次,集中学习党章党规9次,党组成员上党课4次,组织开展政治轮训8期,抓实“三会一课”、党员积分评定、民主评议、政治生日等组织生活;5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举办“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系列活动。

涵养清正廉洁品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印发《勐海县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勐海县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学习省、州、县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开尔行贿记》《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通报》,对照自检自查;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3次,集体谈话3次;开展内部审务督查15次,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积极落实从优待警。积极向县委推荐优秀青年干部,1名庭长提拔到院领导岗位,1名司法警察提拔到乡镇任职。2名法官、5名行政管理人员落实法官和行政人员职级按期晋升,做到应晋则晋;与其他党政机关交流干部5名;80%干警落实带薪休假;组织庆祝首届国际女法官日;选派3名骨干到昆明中院、五华法院跟班学习,院领导分批带队到全省优秀基层法院交流学习。

全警投入“抗疫一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工作要求,抓实抓细法院机关和网格责任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抽调干警51人次参与边境卡点、隔离区和抵边村寨值守;多方筹措63.56万元的物资用于一线工作;党组成员45次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慰问值守干警,送去生活物资,传递组织关怀;全院闻令而动,主要领导带领15名精干力量参与打洛“9.30”疫情防控阻击战,1名干警因公负伤,我们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担当作为。

2.知责担责,强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筑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铜墙铁壁,守护党的二十大安全底线,助力平安勐海建设。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夯实安全稳定“平安堤”。受理刑事案件726件,审结694件,结案率95.59%。聚焦边境管控,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审结跨境违法犯罪案件343件499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8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3件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织密民生利益“保障网”。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068件,审结1950件。注重妇女权益保护,审结离婚纠纷369件。重视民生案件审理,快审快结劳务合同141件、民间借贷172件。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审结买卖合同295件、金融借款合同105件。树牢产权保护意识,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6件。加大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减免诉讼费1.9万元。

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提升依法行政“安全网”。建立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合法化,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2件,已结66件;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长官出庭率100%,使“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

常态开展隐患排查,筑牢内部安全“防火墙”。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全面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定期排查机关安全隐患,坚决守住审判、押解绝对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警务安全警示教育、检查培训。参加州法院组织的远程拉动式实战化训练,全警投入洪峤故意杀人、盗窃案安全保卫。配齐配优物防技防设备,开展安全检查13885人次,完成庭审警务保障549场次,押解看管刑事被告809人,顺利保障刑事巡回审判6场次,出警1816人次,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了审判场所、庭审现场安全有序。

3.对标对表,助力勐海“三个示范县”建设

自觉服务县委中心工作,践行“营商环境,从我做起”,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茶乡勐海”经济社会发展装上更加强劲的法治引擎。

深化对企司法服务。落实州法院《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党组成员、办案骨干深入企业,把脉问诊,共解难题。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充分满足企业多元解纷需求;慎用查封、冻结、扣押,通过暂缓冻结、扣划企业用于生产、保障员工待遇资金,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执结企业申请案件251件,兑现债权7522.3万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前行。  

守护茶乡绿水青山。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在曼稿、布龙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巡回审判点,以司法手段守护热带雨林生物多样性。紧盯非法侵占林地、毁林种茶、围剥树皮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审结破坏环境资源案件5件5人,确保毁林种茶犯罪不抬头、不反弹。配合开展巡河护河,关注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持续跟进被毁林地修复后续工作。

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理顺机制,实现勐遮、打洛人民法庭实体化运行,勐遮法庭开创“三个一”工作法,深化“七日”高效快审制,坚持“56字”民族特色审判工作法,在收案、立案、庭前“三个环节”全程介入调解,高效化解纠纷,实现庭前调解稳步上升,受理诉讼案件同比下降7%的良好态势;主要领导每周进驻打洛法庭,“以老带新”传帮“一线工作法”,进胶林、驻果地、看冷库、听民声、解纠纷,让打洛辖区群众不出镇就能享受到高质量的诉讼服务。

4.深化改革,全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减少对立冲突,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

推进多元纠纷化解。8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挂钩联系法官每月到巡回审判点办公不少于1天,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设立第三方工作室4个,特邀调解组织5个、特邀调解员11名,常态化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委派调解案件1218件,成功调解312件,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矛盾化解在一线,竭力遏制各类“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速裁团队发挥专业优势,快审速裁1556件,其中439件实现1天内调解结案,案结事了,最大化节约司法资源和群众减负。

深化司法责任清单。加强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全流程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积极向县委常委会、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切实发挥审委会对重大敏感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召开审委会13次,讨论案件34件;常态化进行员额法官遴选及退出机制,及时补选员额法官3名;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522件73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共享司法“智慧红利”。全面开展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落实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同步移送工作要求,将立案到归档全流程纳入网上监管。全年网上立案289件,电子送达1370件,网上调解909件,网上开庭951次,网上缴诉讼费1757件,网上退诉讼费133件,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节省诉讼费用,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5.回应关切,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人民至上,厚植为民情怀,用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保障兑现胜诉权益。突出涉民生、金融、特殊主体、职务犯罪财产刑等重点案件的专项执行,扎实开展“春茶”执行、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等专项行动。受理执行案件1267件,执结1254件,执行到位资金1.53亿元;网上司法拍卖68件,成交金额864.11万元;发布失信人员名单12期550人,限制高消费867人次;对19件案件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02.37万元,让司法“温情”沁入人心。

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通过“小案件”讲清“大道理”;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相关知识,守护群众来之不易的“养老钱”;法官参与拍摄视频短剧《让我听懂你的语言》,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司法保障下更加艳丽;开展法治宣传进集市、进校园、进村寨、进边境;深入边境一线巡回审理6件跨境案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审理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良好效果,边境一线村民国家意识、国境意识、国门意识空前提升,形成党政军警民共守边境、共护国土的生动局面。

6.从谏如流,接力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政协的各项决议,定期向县人大、政协汇报工作,提请任免法官1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列席审委会、见证执行90人次,一对一、面对面回复代表关注热点。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运用“一网两微四平台”对外发布庭审公告42期,直播庭审141场,36734人次观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81篇,公布被执行人信息1114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50条。抽调510人次人民陪审员参与269件案件陪审。召开“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2场次。

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党组专题研究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州法院司法巡查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44条整改措施,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让全体干警真切感受到督察利剑之威、体检之功。

人心思进,天道酬勤。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西双版纳州三八红旗集体”“勐海县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勐海县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5名干警分别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州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全省优秀裁判文书”等奖项;6名干警通过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为员额法官补充晋升储备后备人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法庭,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派出法庭为勐遮人民法庭和打洛人民法庭。所属单位0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勐海县人民法院。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27,083,760.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85,977.69元,占总收入的94.8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97,782.95元,占总收入的5.1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64,968.11增长29.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68,056.86增长34.3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403,088.75,下降22.38%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奖调标,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二是把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奖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三是本年度另文下达提质增效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四是县级财政拨入当事人司法救助金较上年增加;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27,081,694.13元。其中:基本支出14,419,229.88,占总支出的53.24%;项目支出12,662,464.25,占总支出的46.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22,778.61元,增长29.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18,105.73增长18.18%;项目支出增加3,904,672.88增长44.59%;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奖调标,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把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奖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度另文下达提质增效项目资金收入增加,支出也跟着增加;四是上年结转项目--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在本年度支出;五是县级财政拨入当事人司法救助金较上年增加,支出也跟着增加;所以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19,229.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92,134.98元,占基本支出的88.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7,094.90元,占基本支出的11.2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8,545.5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62,464.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00.00元,用于防范化解政法综治维稳领域重大风险经费支出;执法办案552.00元,用于办案办公差旅支出;案件审判1,136,845.34元,用于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支出、疫情防控工作支出;其他法院支出11,515,066.91元,用于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司法业务经费及装备经费、诉讼业务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执法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司法救助金、应急维稳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85,977.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5%与上年相比增加6,568,056.86元,增长34.3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度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奖调标,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二是把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奖纳入住房公积金基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三是本年度另文下达提质增效项目资金收入增加,支出也跟着增加;四是上年结转项目--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在本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23,127,358.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0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津补贴支出、行政运行日常办公所需支出、办案业务经费支出购置办公设备及家具用具支出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支出、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支出、院本部和勐遮法庭LED户外发布屏项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0,23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68,469.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29,9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89,013.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1,273.9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7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89,013.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1,273.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59,393.01元,下降57.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9,4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953.01元,下降8.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960.00元,增长334.8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省财政厅批复我单位购置1辆囚车,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开展审判、执行办案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检费用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州级政法体制调研和指导检查工作,审判、执行办案相关工作等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4,406.90元,比上年增加18,209.99元,增长1.1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基本工资和基础绩效奖调标提取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有所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办案及单位运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助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7,399,046.74元,其中,流动资产8,900,131.20元,固定资产48,146,118.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14,837.9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7,937,958.71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18,189.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49,622.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8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4项,账面原值1,611,196.1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5,152.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0,153.7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4,998.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5,152.5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2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附件: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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