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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景洪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8-28 17:27:25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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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景洪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景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员会和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职责主要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一审案件。

3、办理不服本院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裁判的当事人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和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等各类案件的移送工作。

4、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确有错误的申诉案件和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判。

5、指导和监督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6、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报请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接受上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

8、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司法警察、书记员和其他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协助州、市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9、负责本院的纪检、检查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

10、规划、管理本院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

11、通过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承办应由本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景洪市人民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启法院工作新篇章。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全面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建设,加强舆情引导应对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服务社会发展。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强民商事审判,妥善化解经济和民生领域纠纷,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推动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运行。缩短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减少案件改判数量。统一案件裁判标准,有效化解长期未结案件。

三是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切实强化民生保障。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诉讼权益。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提升便民利民水平。健全阳光透明的司法机制,巩固扩大司法公开优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优化接受人大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改进法院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相关送达流程,用信息化助力集约送达,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稳妥推进脱贫攻坚、登革热疫情防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依法治市等重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提升司法公信。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整合应用科技智能资源。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团队建设、员额法官业绩考评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大力推广民商事案件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机制应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速裁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8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3948899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92104.27元,占总收入的92.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96888.18元,占总收入的7.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80371.75增长26.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29727.43增长38.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949355.68,下降41.0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由于人员工资变更导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增加350,700.00元;2.根据工作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其中:案件审判经费比去年增加88,000.00元、其他法院支出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8,412,500.00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拨入2022年司法聘用辅助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39585076.41元。其中:基本支出20602848.32,占总支出的52.05%;项目支出18982228.09,占总支出的47.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76218.16元,增长23.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23417.83增长19.93%;项目支出增加4052800.33增长27.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增长0%。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的项目资金增加,如非同级财政补助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2795100.00元;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1700900.00元;执法办案业务经费2278300.00元;诉讼业务经费502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02848.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296532.32元,占基本支出的88.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6316.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1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8473.0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82228.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案件审判支出392000元,主要用于用于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其他法院支出15696078.11元,用于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司法业务经费、诉讼业务经费、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智慧法院建设经费等方面;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1000元,用于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92104.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9%与上年相比增加10229727.43元,增长38.66%,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增加,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及住房公积金增加,根据工作安排的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52630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5%。主要用于法院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525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93291.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72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7000.00支出决算为35102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6.60%。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9000.00占总支出决算的9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20.00占总支出决算的3.4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20.0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10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9%。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7953.39元,增长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494.39元,增长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459.00元,增长163.5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支出增加,以及本年度开展业务工作较多,导致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加和公务接待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9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9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审判、执

行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6536.00元,增加231198.75元,增长11.2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资产总额274504712.46元,其中,流动资产136740269.91元,固定资产65200630.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059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72253222.3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855950.6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76041.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294553.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251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55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29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表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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