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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勐腊法院3名失信人拒不履行被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23-08-25 15:46:09 打印 字号: | |

勐腊县人民法院持续加大对抗拒、逃避执行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对违约毁约等行为一追到底,近期,又有3人因拒不履行被依法拘留。诚信才是正道,“赖账”没有出路,请各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莫存侥幸心理。

案例一:以拖延、欺骗手段拒不履行

王某顺与肖某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勐腊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肖某林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肖某林未主动履行判决,王某顺于2020年11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经采取执行措施查明,其名下的银行、微信存款不足以足额履行案件标的,位于瑶区乡黄连山村委会苗旧小组282.9亩的茶叶地已被本院查封,名下已无车辆、房产登记信息等其它可供执行财产。因申请人申请不处置查封的林权,且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于2020年12月终结本次执行。

2023年1月,申请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肖某林已回国的线索,本院立即前往肖某林居住地,但未能寻找到被执行人。2023年2月,肖某林在磨憨火车站被本院控制后,其与申请人达成一个月的还款期限,本院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后经本院多次催促肖某林履行还款义务未果,且双方再次协商还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鉴于肖某林无视法律判决,通过拖延、欺骗等手段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本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案例二:隐瞒、转移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严某与王某、蔺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勐腊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王某、蔺某偿还原告严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相关利息。判决发生效力后,王某、蔺某未履行义务,严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对被执行人王某、蔺某名下银行账户、网络资金采取冻结措施,且不足以足额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蔺某提出分期还款方案,严某表示同意并达成执行和解,但王某、蔺某仍未按照执行和解内容履行,且在执行期间收到他人支付的土地款后未主动向严某履行,在明知自己账户被法院冻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账户代收和支付款项。鉴于被执行人王某、蔺某在执行中隐瞒、转移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本案无法执行,本院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

案例三:执行和解后拒不履行

当某与谢某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勐腊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谢某东未主动履行,当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谢某东拒不履行和解协议内容并逾期长达20个月,本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来源:勐腊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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