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28民终678号
重庆元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辰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李且轱、冯永生与被上诉人云南辰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元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终678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十一)项、第一百八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8464元,由上诉人李且轱、冯永生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