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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勐海法院:让法“听”得懂,让事得了结
  发布时间:2023-08-19 09:02:1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打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将约定的赔偿金进行现金给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3日,原告老公载原告特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已过检验时间)行驶至思打线K170+300米处与对向由被告岩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未落户)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并住院治疗,因原告伤势较重,右腿被截肢。根据勐海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告老公特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被告岩某负次要责任,原告特某无责任。原告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办理过程

承办法官受理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后,认真审阅材料发现,发生事故的两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其中一辆虽然购买了保险但发生事故时车子已过检验时间,另一辆未落户,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免赔的情形,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通过与当事人沟通,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赔偿多少的问题,经过实地走访,被告已是花甲之年,经济收入主要是靠做零工,生活拮据。因多次协商未果,被告积怨很深,变得暴躁,再加上被告只是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更是一副无所谓、不屑的态度,双方的对抗非常激烈,导致案件陷入僵局,一旦处理不好,将对社会维稳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在对被告情绪安抚的同时,耐心听取其心声,疏解其抗拒心理。通过两周4次拉家常式的谈话,每次谈话两个多小时,如此的一波三折,难的不是当事人唾沫星子溅在脸上,而是当事人情绪的反复和家属的不理解,通过一系列耐心细致的疏导,被告慢慢放下敌对情绪,法官又另辟蹊径,将法理融入到乡里乡亲的情感中,让当事人听得懂、看得明、想得通,从而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经过释法析理的耐心劝说,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时间到法庭进行了现金给付,至此纠缠了两年多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人民法庭与乡村有着天然的紧密关系,基层矛盾纠纷往往复杂棘手,有些民事纠纷看似虽“小”,但往往案情离奇纷杂,当事人情绪难以掌控,一件芝麻大的案件往往要消耗很多心血和时间。就是这些看似“芝麻”的“小事”,却事关民生、事关公平的“大事”,所以,打洛法庭今后将继续秉承初心使命,努力将这些看似“芝麻”的“小事”做实做细做好。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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