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28执178号
龚雪琳: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北京恒元信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龚雪琳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湛江仲裁委员会(2020)湛仲裁字第Z000009393号仲裁裁决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件的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须知、告知案件承办人通知书、监督卡、承诺书各一份,自发出公告之日起至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