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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法院:防范与惩处非法集资,我们在行动!
作者:商子欣  发布时间:2023-06-25 11:48:36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能力,加大法院对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景洪市人民法院积极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助力人民群众“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2022年至2023年6月,景洪市人民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1件,涉及16人,涉案金额1315.398万元。案件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巨大,景洪市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八年,并责令其限期内退赔被害人钱财,坚决做到依法严惩。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近年来,非法集资日趋组织化、网络化,非法集资手段网络化、多样化,从实体产品转向金融产品,部分案子线上线下相结合,非法集资类案件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景洪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针对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的获利心理,打着消费返利、养老投资、虚拟货币等方式进行新型犯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追究,加强风险预判和报告,关注互联网相关新型犯罪,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

二是精准用法施惩,确保审判质效

依法从重处罚涉案金额大、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深的犯罪分子,对起诉至法院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法及时审判,积极稳妥地推进非法集资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加大对财产刑适用和赃物赃款的追缴力度,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非法集资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法治良序

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深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线下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以巡回开庭为契机,在庭审结束后向当地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开展双语普法,下好谨防群众上当受骗的“先手棋”。今年来开展普法座谈、宣讲10场次,送法进村寨、进企业、进社区、进街道18场次,送法进校园3场次。线上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引导群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风险。今年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0余期,在视频号发布宣传短视频28期。线上线下协同发力,积极营造法治良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交流合作

完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金融监管等部门的联络及沟通,开展多方位的合作交流,定期通报非法集资案件的审理情况,促进达成共识,规范开展工作。深化法院内部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审判工作的联系与互动,建立健全长效交流促进机制,针对新形势下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发展变化情况以及法院在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不断提高非法集资犯罪刑事审判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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