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28民终671号
重庆添宸农业有限公司、容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翔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上诉人华宇置业公司与被上诉人业如商业公司,原审被告融创房地产公司、旅游度假区公司、云南远耕科技公司、重庆添宸公司、容杏科技公司、上海翔渝公司(以上为简称)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终67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上诉人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51元,由上诉人华宇(福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