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28民终834号
陈伏松: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西双版纳庆隆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上诉人李旭与被上诉人周倩、高买花、周柯雅、原审被告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陈伏松生命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庭调查)、二审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7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商事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