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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李旭)
  发布时间:2023-06-01 09:48:4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28民834

李旭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西双版纳庆隆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上诉人李旭与被上诉人周倩、高买花、周柯雅、原审被告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审被告陈伏松生命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法庭调查)、二审证据。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7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商事调解室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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