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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曹岩)
  发布时间:2023-05-29 17:26:17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曹岩

本院受理上诉人付秀芳上诉人邱继宏、苏云华、邱继勇、曹岩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620元,由上诉人付秀芳负担。判决为终审判决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28民终624民事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二十九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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