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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西双版纳州法院召开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暨2023年第一次警示教育大会
作者:罗院  发布时间:2023-04-28 14:56:1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2023年4月28日,州法院召开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暨2023年第一次警示教育大会。

会议通报州法院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情况,并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西双版纳州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

会议强调,要在“守初心”中崇德修身,筑牢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性宗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在“知敬畏”中严以修身,警钟长鸣。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要在“明定位”中恪尽职守,树好形象。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始终做到有法必依、按法办事,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节日病”。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一是警示教育要入脑入心入行。将党规党纪牢记于心,形成行动自觉,时刻保持清醒和坚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二是锤炼担当作为严把作风关。党组班子、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做到“三严”。严于律己,努力做实、做好“打铁还需自身硬”;严负其责,敢抓敢管、动真碰硬;严管所辖,加强对干警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教育。三是打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一整套“组合拳”。严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领导的“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发力、同向发力。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州委开展“作风整顿年”,扎实开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三个规定”,严守培训纪律,推动形成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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