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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上海莎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18 15:14:5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28民187

 

上海莎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上诉人西双版纳中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罗远素、云南多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莎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3)云28民187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云28民187号民事判决书。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西双版纳中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八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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