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28民终721号
洪池: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洪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云28民终721号
洪池:
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洪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