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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李江)
  发布时间:2023-03-03 17:38:35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云28民终1529

 

李江

上诉人赶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28民终152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李江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李江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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