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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陈长洪、许刚)
  发布时间:2023-02-28 15:02:53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云28民终386号

陈长洪、许刚:

我院受理上诉人西双版纳国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魏磊与被上诉人白恩铭与原审被告石明丽、陈长洪、许刚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4月3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十八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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