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西双版纳民乐戒毒医院:
本院受理上诉王钢与被上诉人西双版纳恒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3日下午15:00时在本院四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西双版纳民乐戒毒医院:
本院受理上诉王钢与被上诉人西双版纳恒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3日下午15:00时在本院四楼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