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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选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08:31:55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稳步提升执行质效,不断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推动网络司法拍卖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运行,降低执行成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现将招选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入库的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应当是正式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截止2023年2月20日,申报机构已成立并实际运营二年以上;

(二)具有从事网拍辅助工作能力,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具有能够承担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工作事宜。

(三)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四)具有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五)有客户服务中心,能够提供24小时免费问询服务,且咨询电话具有录音、回放、复制、存储等功能;

(六)有拍卖财产展示平台,能够提供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的拍卖财产展示功能,具备宣传与推广能力;

(七)建立有网络司法拍卖服务监管平台(PC端和手机移动端),具有实时掌握现场勘验、看样动态,钥匙领用情况,随时查询电话记录及电话录音等信息技术保障,做到全程留痕,留档保存;

(八)具有进行相关数据交换、传输的网络对接终端;

(九)直接从事网拍辅助的工作人员中,具备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不少于5 人;

(十)内部管理规范,接受法院监督管理;

(十一)在招选的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固定人员不低于3人;

(十二)其他开展网拍辅助工作需要的必备条件。对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网拍辅助机构不同时纳入拟委托的选择对象名单。

、职责范围

受法院委托的网拍辅助机构须承担以下职责:

(一)承担法院受理的强制执行案件中已经决定公开拍卖、变卖财产的相关辅助工作;

(二)对已立案的执行拍卖的案件进行登记梳理;

(三)协助法院联系在公安机关有备案的开锁公司对标的物依法进行开锁;

(四)协助法院进行标的物的现场勘验,调查拍品详情,如欠费、周边交通、学校、商业等配套设施信息等,填 写 《现场勘验记录表》,并按照要求拍摄照片、视频、VR,使用专业无人机航拍飞行器对大型标的物进行航拍 (土地、厂房、写字楼等);

(五)协助法院对不经评估的拍卖财产进行询价,派出询价人员收集整理询价所需的材料,开展询价工作并出具询价报告,协助办理询价报告的邮寄等工作;

(六)协助法院张贴公告,并拍摄现场照片存档,将拍卖公示信息登报,联系各方送达拍卖文书;

(七)协助法院制作《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等法律文书,并交由承办法官审查;

(八)协助法院将拍卖财产上传至网络拍卖平台;

(九)负责向意向竞买人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及标的物情况的咨询服务,由客服人员接听咨询电话并耐心解答意向竞买人提问,指导意向竞买人参加网络司法拍卖;

(十)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自媒体平台等渠道,展示、宣传拍品信息;

(十一)协助法院组织实施意向竞买人对标的物现场看样,根据看样预约情况,确定看样方案,带领看样人员现场看样,维护看样秩序,看样结束后做好收尾清场工作,确保无人逗留、拍品安全无损,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看样情况,完 成《看样反馈表》,供法官查阅;

(十二)协助核查拍卖保证金,签订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后跟进案款到账,拟定案款分配方案;

(十三)协助法院办理交割手续及拍卖标的物清场工作;

(十四)协助代缴税费、融资咨询、居间中介等服务;

(十五)协助对拍卖财产进行清理维护、打包搬运、仓储保管;

三、机构监管

(一) 网拍辅助机构对拍辅工作须尽勤勉义务,积极履行看样的相关工作职责;对涉及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对违反该义务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拍辅工作须尽安全保障义务,充分了解财产状况,确保看样工作顺利进行。

(二) 网拍辅助机构、其股东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机构从拟委托的选择对象名单中除名:

1.以不正当手段进入网拍辅助机构拟委托的选择对象名单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网拍辅助机构业务的;

3.不具备网拍辅助工作能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委托或接受委托后中途退回的;

5.明知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主动提出回避的;

6.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受托网拍辅助工作的;

7.安排不符合条件或者不能胜任的工作人员从事网拍辅助工作的;

8.不服从人民法院管理、监督和安排的;

9.工作差错造成严重后果的;

10.组织、参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11.网拍辅助机构的股东、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竞买或

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网拍辅助工作相关的拍卖财产的;

12.办公场所变更或者人员联系方式变动不及时向委托法院报告的;

13.违反廉洁规定的;

14.企业出现失信、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等记;

录的;

15.其他应当将其从网拍辅助平台上除名的情形。人民法院对除名的网拍辅助机构应当进行通报,被除名的网拍辅助机构五年内不得再加入拟委托的选择对象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 承诺书;

(二) 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

(三)本公司截止 2023年2月20日在册的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其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四)执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有关执业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六)体现本公司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枓,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模式、差异化特色服务、收费模式、监管模式等有关情况的材料。

请申报机构将公司业务相关材料邮寄至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特别注意:已有参与司法拍卖辅助服务经验的意向机构,请在报名材料中注明合作法院清单及截止报名当天为止各自服务年限,并提供合作法院的书面服务评价。

、申报和评审程序

本次招选工作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开展。版纳中院对已报名的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机构组织现场评审推介会,各机构根据评审推介会当天的抽签顺序,依次进行8分钟的自我推介,并接受州法院评审组的有关询问,由评审组依据各机构实际情况进行评分;评审推介会后,州法院将依据评审组的评分情况按所得评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名前3名的拍辅机构为全州两级法院拟委托的选择对象,排名情况及拟委托机构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

(一)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2月28日18时前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的,不纳入本次招选范围。

(二)评审推介会定于2023年3月8日上午9:00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举行,参评机构于推介会当天准备8 份纸质材料交由评审组查阅。

(三)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从拟委托的选择对象中择优选取其中三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本州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并同选取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工作评价情况重新决定续签或更换事宜。委托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辅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收费原则及标准等,相关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协议开展工作。

(二) 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说明。

联系人:尹志刚        联系电话:0691-2121913

附件:承诺书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 2月 20日






 

本机构自愿申请加入西双版纳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名单库,本机构及所属相关从业人员愿意接受西双版纳州两级法院依法依规监督,特承诺如下: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 遵循依法独立 、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履行职责、规范执业 ,保证在执业活动中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三、在资质许可的执业范围内从事辅助工作活动。受托事项超出执业范围或实际执业能力的,及时向委托法院说明,保证不超范围执业或转委托;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接受委托的,提前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四、遵守回避制度。遇有回避情形的,主动向委托法院申请回避。

五、在规定范围内合理收取费用,承担符合规定的司法援助,减免费用。

六、遵守委托法院对期限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辅助工作,需要延长辅助工作期限的,及时向委托法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七、妥善保管委托材料,自觉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执行工作秘密和当事人个人隐私。

八、遵守廉洁执业的规定,保证不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行贿,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消费请托。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

                              日期: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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