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云28破3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3月31日裁定受理西双版纳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于2022年9月指定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为西双版纳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2022年11月,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向本院提交《关于辞去西双版纳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职务的函》,以该所人员紧张,不能胜任西双版纳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破产管理人为由向本院申请辞去西双版纳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务。经本院研究决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准许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辞去西双版纳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务,并依法指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为西双版纳安华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