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是一个多民族和睦共居、多文化交流融合的神奇之地,2023年1月11日,国家民委命名了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西双版纳州成为云南省首个被继续命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云南《民族时报》驻西双版纳的记者,多年来,我见证了西双版纳两级人民法院在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坚守公平正义、执著司法为民,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好西双版纳各族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发展幸福。
立足于审判中心职能,西双版纳法院在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中作出巨大努力。他们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严惩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他们遵循法律给予的权利,保障各族公民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据悉,2022年西双版纳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581件,其中,审结毒品案件265件,毒品案件数量连续6年呈下降趋势,审结跨境犯罪案件733件,用法律利剑斩断走私、偷渡等跨境犯罪链条,为边疆民族团结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在探索为各族人民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这条道路上,西双版纳法院也从未停止前行的脚步。他们培养了一批批“双语法官”,熟练的使用“双语审判”“双语调解”,融入群众生活、化解矛盾纠纷,用各族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开展以案释法、定分止争。他们充分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将诉源治理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认可的方式化解纠纷,让各族群众近距离旁听庭审,提高各族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各族群众自觉自愿采用法律途径解决争端。2022年,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率82%,在促进边境乡村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西双版纳法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作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生力军,他们积极投身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中,全面持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一次次职能职责的履行中,他们坚持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态度,积极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西双版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质增效保驾护航,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盛开得更加绚丽多彩。
站在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起点上,希望西双版纳两级人民法院不忘初心,牢记“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的殷殷嘱托,紧扣“世界旅游名城、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战略定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深化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真抓实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创民族团结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民族时报记者 刘炳金
视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