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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勐海法院:一起“标的”特殊的执行案件
作者:曹明文  发布时间:2022-12-16 16:58: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千里,执结一起标的“特殊”的执行案件。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某于2014年在勐海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二人育有一子。后来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判决孩子由其母亲王某某抚养。判决生效后,马某某拒绝让王某某接走孩子,并于2019年带着孩子返回老家曲靖市会泽县居住,王某某无奈之下向勐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希望通过协商让王某某将孩子接回,但由于双方积怨较深,几次协商均未取得效果。近期,执行干警得知申请人试图带领亲属到被执行人家中强行把孩子带走。由于该案的执行“标的”非常特殊,既不是物品,也不是钱财,而是一个7岁的孩子,如果申请人带领亲属到被执行人家讨要孩子,双方极易发生矛盾冲突。了解情况后,勐海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曲靖市会泽县实地开展执行工作。

在被执行人马某某家里,孩子的爷爷奶奶情绪激动地讲述了抚养孩子多年的艰辛与不易,不愿意将孩子交给王某某。执行干警了解到,孩子的父亲马某某常年在外务工且欠债较多,老两口无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困难。案件特殊,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将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执行干警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从情、理、法多层面做其爷爷奶奶的思想工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释法析理,老两口的情绪逐渐缓和,认同跟随母亲王某某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同时也能够减轻生活压力,经过与被执行人马某某电话商量,最终同意王某某把孩子带回勐海抚养。在执行干警见证下,老两口当场把孩子交给了王某某。

至此,在会泽法院及当地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勐海县法院执行干警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融情于法,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成功执结案件,有效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影响。


 
来源:勐海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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