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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法院:巡回法庭进村寨 以案释法面对面
作者:赖玉金  发布时间:2022-12-01 16:45:01 打印 字号: | |

“现在开庭!”

2022年11月30日,几十位村民聚集在景洪市普文镇曼飞龙村委会曼散村小组,旁听景洪市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一案,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某到庭参加诉讼。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7月28日11时许,被告人王某某驾驶摩托车到景洪某小区接到拟偷渡人员郑某某和欧阳某某,后驾车前往勐龙镇。期间,通过走山路、绕小路等绕关避卡方式以躲避公安机关核查,后三人在景洪市勐龙镇被公安机关抓获。

景洪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境管理规定,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某某进行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庭审结束后,双语法官针对此案涉及到的“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累犯”“认罪认罚”等相关法律知识,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宣讲,并发放了相关法律宣传材料,深刻阐释犯罪带来的严重危害,引导群众不心存侥幸,不为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巡回法庭是推进司法为民举措的不断创新,也是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积极关注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总结巡回审理经验,积极践行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开到田间地头、老百姓家门口,将司法为民深入到群众心中。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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