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勐海法院,感谢法官,帮我解决了压在心中的‘大石头’,让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敬业、高效、为民的办案精神。”11月25日,苏女士将一面印有“高效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勐海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原告苏女士为其孙女在被告吴某处报名学习滑轮并当场缴纳一年学费,双方约定试学三天,如三天之内孩子不愿意继续学习滑轮,被告吴某将无条件退全款学费。苏女士孙女因年龄较小,身体不适合学习滑轮,在试学的当天晚上,原告苏女士找到被告吴某要求解除培训协议,并退还全款学费,被告吴某也同意,但只退还一部分学费后便失联。苏女士遂将吴某诉至勐海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多番波折后,终于找到被告人吴某。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及以案释法,吴某最终将剩余学费如数返还苏女士。
鲜红的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盼与认可。勐海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用心用情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