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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助推西双版纳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西双版纳中院召开2022年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作者:刘晓娴  发布时间:2022-11-18 17:02:15 打印 字号: | |

11月18日下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2年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李志昆主持会议,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州委组织部副部长田芳、相关部门负责人受邀列席会议。

会上,第一专题的学习中,李志昆领学党的二十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带领班子成员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重大意义与重要内容。其余党组成员分别领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的工作要求。

会议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作为人民法院,必须义不容辞地主动担负起全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重任。

会议强调,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主动服务和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二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管好建强用活辖区法院设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州级自然保护区巡回审判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以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助推西双版纳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三要凝聚各职能部门工作合力。建立完善与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促进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妥善处理破坏生态环境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

最后,州委组织部副部长田芳就本次学习会进行点评,指出了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指导意见。

 


 

 

 

 
责任编辑:刘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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