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和审判执行工作同频共振,打造多元解纷的“最前沿阵地”,构建民族团结的“最坚实堡垒”,努力为全市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推进多元解纷,绘就民族团结同心圆。景洪市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将“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景洪市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以派出法庭为辐射点,持续创新“民族特色+多方联动”的调解模式,挖掘民族特色的解纷力量,让更多的苗头性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引入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律师、公证员、政协委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目前,景洪市法院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注册特邀调解员95名,调解员中涵盖汉族、傣族、哈尼族、基诺族等多民族。打造“云上调解室”和“双语调解室”,通过发挥调解员“自带”的民族文化特点和“互联网+”优势,一方面能方便老百姓诉讼,减轻诉累,另一方面利用少数民族语言传递法治之声。
优化司法服务,奏响司法便民之曲。一是推进司法服务精细化。配置便民化诉讼服务设施,进一步规范立案流程,明确立案程序节点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诉讼服务精细化水平,为各族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节约的解纷新渠道。二是诉讼服务智能化。打破案件地域管辖限制,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最大限度为各地区各民族当事人提供优质便利的立案服务。2019年9月,景洪市法院与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合作完成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的跨域立案,成为云南省第一家实现跨省立案的法院。三是送达文书集约化。通过“线上+线下”集约送达模式,开展预约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工作,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加大普法宣传,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找准法院工作与民族团结工作的契合点,把普法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通过“巡回审判+指导调解+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的工作模式,针对案件所在区域的民族特性,把群众关注的案件庭审搬到村寨,就地开庭、调解、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等,让各族群众近距离旁听庭审,提高各族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各族群众自觉自愿采用法律途径解决争端。结合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在新媒体平台依托民族元素进行生动普法。选取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以案释法,提高普法实效,增强各族群众民族团结认同感和凝聚力,促进民族融合、平等共处。
走近人民群众,零距离服务人民群众,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使命所在、任重道远。景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与时俱进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和方式,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常开长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