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云28民终1197、1198号
岩坎恩: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刀会琼、刘春梅、刘冬梅因与被上诉人岩坎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使用其他有效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当事人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三个规定”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