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景洪市法院的执行干警,没有你们国庆假期的坚守和采取雷厉风行的执行措施,本案涉案车辆是没办法扣押回来的,你们辛苦了。”近日,一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现场对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案情简介
本案系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景洪市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名下车辆,但一直未发现该车辆的踪迹,无法对车辆进行扣押及处置。
10月2日上午10时许,申请人联系法官称在景洪市区某小区内看到被执行人王某的车辆,正在值班备勤的执行法官当即组织执行干警前往。到达执行现场后经调查本案被执行人王某其名下车辆现由其亲属使用保管,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巧妙运用执行智慧,让案外使用保管人主动现身。其接到电话后称自己距离较远,无法到达现场,安排其家人代为挪车。十几分钟后,被执行人王某亲属如期出现在执行现场,在其取出车钥匙的一刻,执行干警们迅速出击,控制了该涉案车辆。在向被执行人王某亲属告知该车辆查封现状并耐心释法明理后,案外人最终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办理了车辆扣押手续。
面对执行案件增长迅猛的态势,景洪市法院立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认真贯彻落实“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新方式,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