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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8-30 10:33: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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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勐海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构建官民和谐的职责,具体承担着惩治刑事犯罪、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化解行政争议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和谐勐海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要职能: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2.审查处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领导院社团工作。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主责主业,履行法定审判职能

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64件(旧存50件,新收4614件),审执结4523件,结案率96.98%,案件结收比为98.03%。已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4天,执行结案平均用时70天。院庭长人均办案件145件,院庭长办案共计2028件,占全院办理案件的43.48%,员额法官人均办案222件(员额法官共21人),无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

2.加强司法为民,构建高效解纷体系

1)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共治。建立与公安、发改、人行等8家单位的诉调对接机制,设立第三方调解工作室2个(勐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勐海县人民法院调解室、律师工作室),确定特邀调解组织2个(勐海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勐海县象山镇法律服务所)、特邀调解员8名,委托委派调解案件461件,成功调解165件。不断完善繁简分流制度,切实优化诉中分流模式,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成立诉前调解团队。2021年速裁团队快审速裁案件2041件,占民事案件受理数的86.37%,调解结案时间为1天的693件,占调解案件的60.47%。开展裁判文书“瘦身改革”,研究要素式庭审模式,使用表格式裁判文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及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积极运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远程视频开庭提讯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大幅提高刑事案件集中开庭、宣判的比例。

2)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员额法官遴选制度及员额退出机制,及时补选员额法官。加强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全流程监督, 2021年共制作《审判管理信息通报》12期,《案件质量评查》2期。健全院庭长办案机制,明确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权责清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等内部审判工作程序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作用,2021年共召开审委会18次,讨论案件53件,切实发挥审委会对重大敏感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

3)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7月9日,打洛法庭挂牌恢复办公,进一步强化边境法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构建源头治理、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分层递进纠纷解决路径,为辖区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缩短办案时效,减少传统排期开庭做法,将工作重心前移,创新“七日”高效快审方式,加大收案、立案、庭前“三环节”调解,层层递进,及时化解纠纷。定向开展法律课堂,提升基层组织法治化水平,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前,法庭连续两年诉讼案件下降,较2019年减少110件。完善基层“大调解”机制,形成诉前纠纷快慢分流,简单纠纷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疑难复杂纠纷警司联调+司法确认。

4)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强“一网两微四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案件的关切,2021年累计直播庭审641场,367581人次观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746篇,在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被执行人信息1266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21条。发布开庭排期表40期,开展阳光司法115件。抽调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388件736人次,努力做到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继续推行院长接待日和执行局长接待日,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5)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管理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共网上立案113件,跨域立案33件,网上缴退诉讼费2103件,网上开庭949次,网上调解839次。切实做到节约资源、优化诉讼时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年末其他人员(聘用制书记员)17人

遗属补助人员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勐海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1.79万元,占总收入的91.3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0.09万元,占总收入的8.6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2.66万元,增长2.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55.91万元,下降2.84%;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08.57万元,增长151.80%。主要原因分析:县级财政根据本院职能职责拨入司法救助金等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支出合计2,09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11万元,占总支出的58.21%;项目支出875.78万元,占总支出的41.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200.25万元,下降8.72%。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80.27万元,下降12.87%;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9.98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分析:1.按照省财政拨款要求2021年发放的2020年度法官、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列入项目支出,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2.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到账较晚,有些项目未推进,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未支出,所以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20.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27万元,下降12.87%,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9.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160.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1.5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按照省财政拨款要求2021年发放的2020年度法官、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职业年金记实经费列入项目支出,这些资金上年度列入基本支出,所以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75.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8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分析大中型维修改造经费到账较晚,项目未推进,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六专四室升级改造项目支出49.06万元;勐遮法庭安检大厅改造项目21.39万元;司法救助支出147.57万元;2021年发放2020年度法官、司法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支出142.56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91.2万元;以及其他法院支出42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案件送达邮寄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2%。与上年对比减少321.84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到账较晚,有些项目未推进,导致部分项目资金未支出,所以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1,66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行政运行日常办公所需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六专四室项目改造和勐遮法庭安检大厅项目改造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调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80.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大病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6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13万元,支出决算为44.84万元,完成预算的6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66万元,完成预算的77.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1.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3.93万元,增长11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16万元,增长117.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56.1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省财政厅批复我单位购置1辆囚车,所以“三公”经费支出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66万元,占99.60%;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0.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94万元,购置囚车1辆。因本院车辆均达11年以上车龄,车辆老化严重,维修成本增高,2021年经省财政厅批准同意我院购置1辆囚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开展审判、执行办案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年检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州级政法体制调研和指导检查工作,审判、执行办案相关工作等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6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1万元,下降3.92%,主要原因分析我院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切实落实“过紧日子”的精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办案及单位运行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勐海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018.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5.08万元,固定资产4,449.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45.5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427.8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96.95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1.18万元在建工程增加4.06万元,其他资产减少965.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18.09 

895.08 

4,449.65 

2,496.56 

203.21 

0 

1,749.88 

0 

245.54 

0 

427.82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一级预算部门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19)。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 境 )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 )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勐海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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