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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 那一天,我与温情相遇
作者:徐洪佳颜  发布时间:2022-06-29 10:28:55 打印 字号: | |

2022624日,天还下着瓢泼大雨,景洪市人民法院刘文云法官、玉罕法官一早驱车赶往52公里以外的勐养镇莲花塘村为当事人调解一起民事纠纷,我作为法官助理,有幸参与了这次调解。

 

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陈某某于2020年离婚,但双方婚后财产问题一直未能妥善解决,为此,杨某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考虑到原、被告曾经是一家人,而且共同生育了两个女儿,法官希望能够用更温情的方式来解决彼此的矛盾纠纷。经过法官耐心地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同意了大家坐在一起心平气和地谈一谈,才有了今天这场家门口的相聚。

 

 为了更好地了解原、被告的家庭情况,两位法官还主动邀请了当地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发挥村委会熟人、熟地的优势,与双方当事人及亲属深入交流。两位法官从夫妻多年情感、孩子抚养教育等方面进行引导,促使大家敞开心扉,互谅互让。并进一步释法明理,如果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既会增加双方诉累,又会伤害父母子女亲情,只有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才是化解矛盾唯一的途径。经过4个小时两位法官苦口婆心地轮番劝解,双方当事人慢慢打开心结、消除芥蒂,最终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圆满地化解了此次矛盾纠纷。 

 

回去的时候,天放晴了,落日余晖下,杨某某的母亲,一位80多岁的老人亲切地向我们道了谢,感谢我们不惜山路崎岖、大雨滂沱、一路奔波也要来见一见这个双方当事人曾经共同生活的家,为这对已经分别的夫妻送上最后的温情。每当回顾这个案件的调解过程,我都会由衷地感慨这次经历,因为我总是会记起,原、被告在送别我们时发自内心的微笑。



 
来源:景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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