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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 版纳中院执行首例扣划港币账户案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6-21 10:57:3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局立足司法职能,秉承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不断优化执行工作措施,以实际行动积极为企业纾因解难,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西双版纳某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按协议的内容,某房地产公司需向西双版纳某甲施游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相方约定了支付违约金等相关事项的内容,并对内容进行认可。根据协议的约定,西双版纳某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某房地产公司转让了所持有的股权,并协助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在双方约定的付款期届满后,某房地产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完毕。双方起诉至法院,判决期限届满后,某房地产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西双版纳某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2217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立即向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同意扣划其在二审诉讼中提供担保并被法院冻结的存款港币来履行义务。318日至526日,执行局通过系统多次委托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划拨保证金港币6600万元。期间,由于山西省晋中市突发疫情,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无法办理司法协助业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迎宾支行也向执行局反馈由于首次办理外币的司法协助业务,需向上级部门及当地外汇办进行请示、汇报。期间,执行干警多次与对方相关部门电话沟通、了解外币账户扣划程序,准确把握执行文书相关表述,以便尽快扣划。在多方的沟通协调下,扣划工作得以推进,但是需要西双版纳中院提供外汇账户。

新的问题再一次摆在眼前,由于西双版纳中院没有外汇账户,又与执行案款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分行版纳大厦支行沟通、协调,让其协助提供相应的外汇账户以方便开展扣划业务,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分行版纳大厦支行也表示,扣划外币业务在该银行也属首次,扣划存在实时结汇的问题,需要向向上级分行请示汇报,咨询操作流程。在多方密切配合之下,68日,最终成功将6600万元港币实时结汇成56126400元人民币扣划至执行案款专户,为申请人兑现了胜诉权益。

快速执结涉企案件,关系着优质营商环境的全面构建,有效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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