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景洪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审结了一起机动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网上立案+微信调解”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高效、便捷的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
案情简介:2022年2月,原告王某携亲朋至西双版纳旅游,向被告兰某租赁小汽车一辆,缴纳5500元押金。旅行结束后,因退款金额和退款方式未能达成一致双方发生口角,被告兰某未将押金退还原告王某,而王某因行程问题返回四川。王某于2022年5月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向景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向双方了解案情,因原告身处四川,考虑到疫情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征得双方同意,法官决定通过微信方式调解案件。在调解中,法官就押金退还问题与双方进行详细沟通,经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天由被告将全部案款转给法院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转交原告,该案成功调解结案。
近年来,景洪市人民法院不断践行“互联网+司法”理念,在实现网上立案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审理方式,充分运用微信进行网上调解,不仅高效、快捷化解矛盾,同时还延伸了办案空间,大大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