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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 西双版纳中院:“烂尾楼”清理整治府院联动第四弹
作者:刀建林  发布时间:2022-06-10 10:28:03 打印 字号: | |

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再次直面焦点矛盾,召开2022年“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次府院联动协调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格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吴磊、州、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负责人、州、市住建局法制部门负责人州法院执行局、民二庭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坚持高位统筹,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全面统筹协调,切实理清工作思路,严格按照省、化解“烂尾楼”工作标准和检查要求,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列入化解计划的“烂尾楼”项目整治工作。二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群众满意作为“烂尾楼”化解工作的最高标准。要坚持民生优先原则,围绕不动产权证办理、公建设施配套等方面,推出最可行、最优惠和最实惠的政策措施,最大程度解决群众关注反映的迫切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已化解的“烂尾楼”项目要加大续建管理力度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加快项目报批,着力抓好土地、规划、消防、人防等专项验收指导工作,有的放矢、有序推进。要严守建设标准底线,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建设标准不降,达标验收。要紧密结合片区规划,突出经济效应,努力盘活商住楼盘,优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四是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要深入思考“烂尾楼”成因,查找管理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权利,明确职责界限,既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更要严格依法行政。整治同时全面加强事前、事中监督约束管控,防止出现新的“烂尾楼”。同时,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政府与法院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调配合的常态化联动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资产处置、金融协调、民生保障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对涉嫌违法违规单位及个人的处罚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责任编辑:刘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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