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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曾福福)
  发布时间:2022-05-25 09:56:08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云28民终567


曾福福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西双版纳雄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景洪市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臻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28民终567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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