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西双版纳中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莎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2)云28民终530号上诉人云南多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红、西双版纳中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吉鑫置业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上海莎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29日上午08:30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承办法庭:民二庭
承办法官:徐艺华
联系电话:0691-2192257
邮编:66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