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甲得:
本院受理的马珠与杨敏仟与甲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2日08时3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