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28民终1191号
童启强:
我院受理上诉人唐博闻因与被上诉人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童启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
缺席判决如下:
一、撤销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2020)云2801民初3809号民事判决;
二、唐博闻与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有效;
三、西双版纳盛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商
品房购销合同》,向唐博闻交付景洪市勐罕镇楠景•滇南明珠
一期第三栋房屋。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