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勐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了一起离婚引发的追偿权纠纷案件。申请人龚某与被执行人岩某原系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离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龚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岩某承担部分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判决后,岩某未按照生效判决文书履行义务,龚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在联系双方当事人过程中发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矛盾尖锐,各执己见,将婚姻关系中积累的矛盾发泄到案件执行过程中,为了促成双方和解,顺利执结该案,承办人多次联系双方,耐心疏导,最终双方对该执行案件达成和解。近期和解期限将至,承办人多次联系岩某告知其应按时履行义务,最终在承办人的见证下,岩某将剩余案款交付到申请人手中,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
勐腊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在执行过程中既体现执行的“强度”又体现执行的“温度”,想在群众前面,做在群众前面,力求实现每一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