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点,勐海法院法官佐灯为何与当事人在路灯下捣鼓了一个小时手机。这是什么缘故呢,随小编来看一看!
勐海法院审理张某诉胡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于2021年12月31日审结,判决共同财产房屋归张某所有,原告张某支付胡某房屋折价款25万元。双方矛盾重重,在审理过程中情绪激动,承办法官佐灯不敢懈怠,全程耐心释法明理,认真答疑解惑。
被告胡某于2022年1月4日签收判决书,表示服判。受疫情影响,原告张某1月11日才赶回勐海并在当天签收判决书,当场表示服判,承诺要积极筹款、尽快支付。1月12日,原告电话告知法官已筹好款,法官安排双方当事人于次日下午到法院付款。
1月13日下午,调解室人满为患,法官处理好手头3个案件后时钟已指向五点,开始着手处理该案。双方刚一碰头,你一言我一语又吵开了,情感问题没人能看得开,之前服判息诉的和风细雨,转眼变成了锱铢必较的疾风骤雨。法官意识到,若自己不全程陪同完成接下来的搬家、交房、付款事宜,双方还会再次产生矛盾,案件执行将会遭遇阻碍。
法官苦口婆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总算在太阳落山前让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由法官监督,被告当场搬家,原告当场付款。搬家过程中,双方亲属在场,小口角不断,幸有法官坐镇,最终顺利腾房。
被告腾房后原告打算付款时,“呀!卡壳了!”原告的银行卡操作不了,在场人员轮番上阵也没办法成功转账,大家急得直跺脚。
情急之下,法官向在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的朋友求助。两位银行工作人员下班后,匆匆来到房屋所在小区大门口,帮助操作进行网络转账。此时已是晚上八点,勐海街头已有丝丝寒意,路灯光线暗淡,通过重新下载、人脸识别、修改密码等反反复复近一小时的努力,最终成功转账,扣除被告应承担的诉讼费966.5元后,原告支付了房屋折价款249033.5元。
整个案件,从判决到履行到交付仅用时13天,审判、执行一气呵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