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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勘解谜团 握手言和笑欢颜
作者:玉康坎  发布时间:2021-12-05 17:01: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该案中,原告马某系装修工程承包人,被告孔某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玉某、吴某系夫妻。原告马某认为自己装修的房屋属于甲公司及玉某、吴某夫妻,10年来被告方仅支付了约20%的工程款,要求被告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告孔某则认为装修工程并不包括甲公司的房屋,房屋只属于玉某、吴某夫妻,不愿意支付工程款。因双方从未签订装修合同,仅有原告提交的清单列明了装修内容,且为何原告马某过了10年之久才来法院相告?承办法官觉得蹊跷,所以决定到房屋所在地进行实地查勘。

 

 

查勘现场,承办法官与当事人双方仔细核对装修内容,经核对,甲公司因办公室设立在玉某、吴某的房屋内,所以有小部分装修工程属于甲公司,其余大部分装修工程属玉某、吴某夫妻。经过同当事人双方仔细认真交谈,承办法官才了解到,其实并非被告玉某、吴某不愿意支付工程款,而是对原告马某的计算方式存有疑问。原来,原告马某与被告吴某系老乡,双方感情一直很好,装修工程完工10年都没有起诉,现在也是眼看时间实在拖得太久才来起诉。被告吴某则认为既然是老乡,互相信任才没有签订合同,怎么能多计算装修工程款,可谓各有心结。承办法官对被告吴某存有疑问的部分,让双方现场验证,由原告马某对计算方式进行详细说明,让每一笔钱都算得明明白白,心中的谜团既已揭开,双方也有所松口,愿意尝试调解。

实地查勘后,因本案调解基础较好,承办法官旋即趁热打铁,第二天继续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认真细致地向双方分析案情,释明调解的益处,双方因老乡感情一直很好,也能互相体谅疫情下生意人的难处,经过多回合的电话解释、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成功化解双方多年心结,也把矛盾纠纷调和。原告律师前来与被告签署调解笔录,双方握手言和,被告也激动的表示感谢原告念及多年的老乡情分。

勐海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积极通过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努力为勐海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力量,让更多的笑声回荡在勇者大地!


 
责任编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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